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,经政审、预审、集中培训等程序,拟将刘奇麟等五名同志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公示对象
刘奇麟,男,1988年10月生,汉族,硕士学历,现就职于党委宣传部。该同志于2022年8月5日递交入党申请书,2023年4月10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4年4月24日列为发展对象。
张海宇,女,1994年7月生,汉族,本科学历,现就职于人事处。该同志于2022年7月1日递交入党申请,2023年1月10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4年1月12日列为发展对象。
张天潇,男,1996年2月生,汉族,硕士学历,现就职于财务处。该同志于202年6月21日递交入党申请,2023年1月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4年1月12日列为发展对象。
张儒弢,女,1994年8月生,汉族,硕士学历,现就职于财务处。该同志于2020年6月20日递交入党申请,2023年1月18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4年4月7日列为发展对象。
段亚男,女,1989年5月生,汉族,硕士学历,现就职于学术期刊编辑部。该同志于2020年7月8日递交入党申请,2022年6月15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2024年4月7日列为发展对象。
二、公示时间
公示时间:2024年9月12日-2024年9月18日。
三、受理方式
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公示办公室设在金山校区精诚楼418室。
受理时间:上午9:00—12:00
下午14:00—17:00
受理电话:0471-6653118
中共内蒙古医科大学机关委员会
2024年9月12日